哪些孕婦要做產前診斷?
2012-06-14 22:01:13 來源:
(親貝網配圖)
① 35歲以上高齡孕媽咪;
② 曾生育過染色體異常的病兒;
③ 夫婦雙方之一為染色體平衡易位攜帶者或倒位者;
④ 家族中有嚴重伴性遺傳病者;
⑤ 曾生育過神經管缺陷的孕媽咪;
⑥ 夫婦一方為某種單基因病患者,或曾生育過某種單基因病患兒的孕媽咪;
⑦ 原因不明的多次流產、死胎、死產孕媽咪或有畸胎史;
⑧ 孕期接觸過對孕媽咪、胚胎有害的物質。
研究發現母親年齡的增高易引起生殖細胞染色體不分離,導致胎兒染色體異常。以最常見的21-三體綜合征為例,25歲孕媽咪發生率為1/1000,平均發生率為1/600-800,35歲上升為1/375,41歲達1/82,45歲上升至1/30。
父親年齡對21-三體綜合征或其他染色體異常未顯示有重要因素,但國外有學者發現子代中新的常染色體顯性突變的相對發生率與父方年齡呈對數地增加。軟骨發育不全、短肢侏儒癥即為新的突變所致,此組病例中父親年齡顯著增高。所以也有學者認為父親年齡大于40歲者也應進行產前診斷。
目前大多數醫院的常規篩查只將母親年齡超過35歲列入產前診斷的適應癥中,沒有過多強調父親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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